市建设局称,从7月开始,我市每一栋新建的民用建筑必须做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市民买房将不用担心建筑物室内环境受污染。
据悉,近年来我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的投诉大幅上升。
市建设局为此制定了《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包含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内容。
验收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方可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此,工程建设从勘察、设计、选择建筑材料、施工阶段就要考虑对建筑物环境的影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都要把控制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设过程中的污染控制,保证建成后的建筑物符合室内环境质量控制标准。